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保稳提质。加力扩消费,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会议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部署做好春耕备耕工作,为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打牢基础;要求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保持外贸外资稳定,增强对经济的拉动力。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持续恢复、呈回升态势。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财政、金融工具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实施好原定延续执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普惠小微贷款等政策。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企业节后快速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农民工返岗就业服务。上下共同努力,巩固和拓展经济运行回升势头。 会议指出,一年之计在于春,春播粮食产量占全年六成左右,春管粮食产量占主要口粮的近四成。二月初有关部门要作全面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为提升粮食稳定供应能力、保持物价平稳打牢基础。一是抓好小麦、油菜春季田管。因地因苗加强技术指导,及时防范春旱、倒春寒、病虫害等灾害。二是尽快明确各地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确保春播面积落实,稳住大豆种植面积。三是扎实做好保障服务。抓好农资跨区域调剂调运,支持农民备种备肥。开展线上线下农业技术培训。组织做好农机检修和跨区机耕机播,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帮助小农户种好地。四是落实最低收购价、生产者补贴等政策。五是加大对大豆种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全覆盖,提早下拨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南方早稻集中育秧补助,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增产增收。 会议指出,要针对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保稳提质。一是加力扩消费。推动帮扶生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政策全面落地。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工作。二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继续推出实际举措,努力稳定外贸。推动国内线下展会恢复,支持企业出境参展。落实出口退税、信贷、信保等政策,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支持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拓市场。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进一步发展。提高外贸竞争力。合理扩大进口。三是积极吸引外资。推动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快落地。支持地方招商引资。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等平台作用。落实便利人员跨境往来措施。持续加强外资企业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稳企强链”工作部署,以“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大盘”为主线,高位推动、高频联动、高效监管、高质宣传,深入推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全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相关单位3737家,查出涉嫌违规金额1.66亿元,实施经济制裁7685.42万元,为企业减负1.77亿元。 高位推动。江苏省委、省政府把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进行部署,并将专项整治列入省政府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由省政府督查室按季督查并推动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列为“双稳双提”重点工作,切实规范涉企收费,分地区分领域开展交叉检查,务求专项整治见实效,努力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在江苏运营成本最低、办事效能最高、贸易投资最便利、发展预期最稳定。 高频联动。加强部门配合,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零容忍”,制定全省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分领域工作方案和联合检查方案,通过12345、12315、12381等平台多方收集违规线索。编制联合检查工作手册,指导5个联合检查组按照统一标准对全省13个设区市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高效监管。围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建立并推进“一案三书”制度。对办结的重大疑难案件制作结(销)案报告书、整改通知书及监管建议书,达到“查处一件案件、形成一套制度、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对结(销)案报告书存档备查,实现相关案件焦点问题可研究、查处过程可追溯、典型经验可复制。向被查单位送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实现精准监管。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监管建议书,推动不合理文件“立、改、并、废”,推动降费政策“及时雨”落到实处,防止新设立不合理收费项目增加企业负担。 高质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宣传,召开“监管提质”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通过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直播间”,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和评议优化营商环境观摩活动,广泛宣传造势。通过江苏有线网络电视向全社会公告整治行动内容、征集涉企违规收费线索,宣传视频累计播放120万次,营造出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记者了解到,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列入目录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实行告知承诺制税务证明事项的承诺方式、法律责任、不适用情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对税务证明事项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索要纸质或下载电子形式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该文书的第一部分“税务机关告知事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在该文书的第二部分“纳税人承诺”中,勾选或简要填写必要的承诺内容,签字盖章确认即可。 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纳税人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的,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之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022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各项措施,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切实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复元气,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陆续推出六项信用修复措施,暖企纾困取得显著成效。 设置信用惩戒“缓冲期” 北京推出的信用修复措施明确,2022年9月底前完成该年度年报申报的市场主体,暂缓执行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等措施;对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引导其进行歇业备案,不因地址无法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市共13410户主体在缓冲期内及时履行义务,避免了信用受损。 开展公示信息“自我纠错” 对因疫情影响未按时申报年报的17.4万户市场主体,免予相关行政处罚,鼓励及时补报。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填报一般信息有误的,开通修改通道;对重要信息中存在非主观故意的明显错误,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认定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处理,鼓励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息修改,共1585户主体进行了自我纠错。 拓宽信用修复渠道 开通线上线下修复双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现“能修尽修”。开通线上信用修复申请、查询等功能,实现信用修复“网上办、零见面”,“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信用修复。2022年以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已为58811户市场主体开展了信用修复,其中,通过线上途径为市场主体节约“跑腿”时间2192小时。 简化信用修复材料 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联或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已纠正的,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结合疫情因素,探索开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最大程度助力市场主体履行公示义务。 压减信用修复时限 对于已变更地址或完成年报申报手续的,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出;对于企业能够通过提供有关材料证明其在原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的,自查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出。通过将信用修复时限从5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使市场主体得以尽快重塑信用、恢复经营。 缩短行政处罚公示期 对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3个月即不再公示;对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2022年以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已为44户市场主体缩短了处罚公示期,实现了信用修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5起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深入揭露犯罪手段,提出防骗识骗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下半年以来,虚假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全国各地高发,已成为当前主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之一,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在这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冒充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谎称因国家出台征信政策,要求受害人关闭在平台申请的金融业务、调低贷款利率或注销之前以学生身份在平台上申请的校园贷等,否则就会影响征信记录。诈骗分子借此诱导受害人下载在线会议软件并共享屏幕,通过分饰多角等方式实施诈骗,逐步诱骗受害人将其自有资金或在网络平台上申请的贷款转入由诈骗分子控制的指定账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征信类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链条打击为诈骗分子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办理电话卡以及架设GOIP设备等网络黑产犯罪,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信号。同时,针对部分电话号段被频繁用于诈骗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约谈其所属通讯服务运营商,要求切实履行反诈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拦截处置,顺畅协查配合。针对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被频繁冒充的情况,要求相关平台及时预警风险、提高风控等级,筑牢防诈反诈防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和防诈预警安全提示,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安心过节,严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