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05, 2023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3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制定家政服务业自律公约,引导家政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主动公开服务标准、价格等信息;升级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共用。 记者了解到,根据《工作要点》,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从六个方面实施25项具体措施,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一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整合线上线下培训资源;开展巾帼家政服务培训和工会家政就业技能培训项目试点、工会家政专业阳光暖心项目试点等;引导院校加强家政专业建设,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 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定家政服务业自律公约,引导家政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主动公开服务标准、价格等信息;升级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共用;实施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推动出台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三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深入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持续开展家政劳务对接,加大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培育员工制家政企业;开展家政服务对接招聘活动。 四是积极推动家政进社区。加强家政进社区经验交流;积极发展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统筹考虑社区婴幼儿照护设施与家政服务网点有机融合,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发挥妇联组织作用推进家政进社区,推动社区家政服务和妇女工作联动发展。 五是提升从业人员保障水平。保障灵活就业家政服务员权益;鼓励保险机构研发家政相关商业保险产品;提高家政服务员就业质量,引导家政企业规范用工。 六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政策,指导各地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抓好政策落实,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振家政服务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服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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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05, 2023

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运输监管机制,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有关规定草拟了《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明确,凡在云南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试验检测机构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试验、检测及监测等现场试验检测项目以及在相应岗位的检测人员,均列入信用评价范围。其中,工地试验室评价年度内的合同期应不小于3个月或合同金额应不小于50万元。信用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工地试验室自评、项目业主评价、项目质监机构评价、省交通执法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及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被评为D级的试验检测机构直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被直接确定为D级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公布。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差。连续2年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试验检测人员,其当年信用等级为信用差。被确定为信用差的试验检测人员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明确,纳入信用评价范围的项目要求为监理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其中,公路工程项目应为合同工期不少于3个月的二级及以上项目。不属于上述工程项目范围,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该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受理的举报事件中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重大质量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从业过程中有“直接定为D级”行为的监理企业。 《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还提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时间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并将最终确定的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告之日起4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企业、累计扣分大于等于24分的监理工程师列入“信用不良的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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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05, 2023

日前,住建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新征程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通知》强调,要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并加强组织实施。 在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方面,《通知》明确加快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完成编制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推进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中的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和信用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做好与相关规定的衔接。推动建立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符合行业特征的评价标准。探索研究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标准。 在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数据基础与系统功能调研,逐步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明确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功能。适时选取部分省、市、县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等领域已有监管平台的信用数据统筹,逐步形成标准统一、互通共享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推动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 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知》要求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用好信用手段,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品质的市场环境。 推进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能力。依法依规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路径,研究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发挥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作用,统筹推进缴存企业融资增信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优化信用信息服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保险、担保等领域的应用,探索通过与信息使用方联合建模等方式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在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方面,推进建立基于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强化信用赋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同时,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有关部署,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探索建立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分级分类标准及相应的协同监管措施。 在加强组织实施方面,《通知》明确大兴调查研究。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不断提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智库建设。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智库建设,吸收高校、科研院所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专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政策研究和创新应用提供智力支持。注重总结宣传。在2022年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案例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在改善营商环境、惠民便企、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公平诚信市场环境和社会文化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支持新闻媒体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深入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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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05, 2023

今年以来,河北省人社厅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欠薪源头治理,着力推进以项目为单位设立农民工维权中心,建立“四要五有”工作机制,推动欠薪问题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不断提升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河北省人社部门将根治欠薪工作端口前移,大力推广以项目为单位在建设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中心”,制定详细的职能分工和工作制度,按照受理、分流、办理、督办、回复、回访六个阶段工作流程,打通欠薪维权“最后一公里”,让农民工在家门口就能拿得到钱、维得了权。推行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联合办公、政企联动,快速核查、快速调处、快速化解的工作模式,全面落实要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制度,有分管领导、有信访经办人、有投诉电话、有信访接待室、有信访制度的“四要五有”工作机制,加强整体联动,压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有效将欠薪问题隐患吸附化解在企业内部。 同时,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各地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农民工维权中心建设情况、“四要五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督导,推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覆盖所有在建项目和支付环节,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打牢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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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05, 2023

近期,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规范重点流量环节网络传播秩序”专项行动,紧盯短视频平台、热搜热榜等重点流量环节,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全面清理违规采编、违规转载、炮制虚假新闻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信息,全面排查处置仿冒“新闻主播”等违规账号,坚决守住网上新闻信息规范有序传播重要关卡。4月6日以来,各网站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截至目前,集中清理仿冒新闻单位、新闻主播账号10.7万个,清理虚假新闻信息83.5万条。 一段时间以来,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通过伪造新闻演播室场景、模仿专业主持人播报、滥用AI虚拟主播等手段,伪装权威新闻媒体,以假乱真误导公众;以剪贴、拼凑等手段,炮制涉社会案事件、国际时政等热点议题相关虚假新闻,挑动网民情绪,博眼球、蹭流量,广大网民对此反映强烈。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各网站平台认真落实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处理了“入民日报”“人民曰報网”“央广新闻TB”等一批仿冒新闻单位账号,“某某说资讯”“某某时报”“某某说天下”“主持人某某”等一批仿冒“新闻主播”账号,“胡鑫宇被‘光头’失手打死”“第六次中东战争打响”等一批典型虚假新闻信息,并在各网站平台上对典型违规账号、违规行为进行了曝光。 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网信办指导各网站平台以发布专项行动公告、滚动公示违规账号、开设举报专区等措施,持续督促提醒互联网内容生产者依法依规运营,不得假冒新闻单位、新闻主播,不得违规发布虚假新闻。国家网信办将继续深入推进“清朗·规范重点流量环节网络传播秩序”专项行动,指导网站平台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广大网民获取权威真实新闻信息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广大网民积极提供仿冒新闻单位、新闻主播账号及虚假新闻线索,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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