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部署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推进各地各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校强化师德学习教育,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将个别“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会议上表示,截至目前,教育部已累计曝光12批8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典型案例。今年全面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各地各校要做到新入职教职工查询全覆盖。这标志着师德违规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对出现严重师德违规人员实施教育全行业禁止进入。 教育部提出,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在师范生培养、新教师入职教育和在职教师轮训中,把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课程和必修内容。在各级各类教师管理中,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首要要求。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坚决维护教师正当权益,对不实举报和污名化等行为,将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坚决维护教师职业形象,要提振师道尊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济南市创新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审联验”模式 实现“承诺-践诺”闭环管理 案例特色亮点: 一是宽进,通过实行“信用+审批”,扩大审批事项告知承诺范围,建设单位无需申报实现“自动审查”;二是严出,通过告知承诺事项“三验”把关,确保工程高质量实施;三是监管,通过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提高审批效率。三措并举,实现“承诺-践诺”闭环管理,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 一、事件经过 济南市先后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意见(试行)》《济南市工业仓储建筑工程“建成即使用”审批模式实施细则》《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工作方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最高标准,有效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创新信用承诺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程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工程高质量建设,济南市在“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基础上,创新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审联验”运行机制,实现“承诺-践诺”闭环管理,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问题 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后,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远的重要改革举措。但目前告知承诺制没有足够的上位法支撑,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后,需进一步加强对受诺主体承诺兑现情况的监管,如何在审批环节中把关尤为重要。 三、创新举措 (一)宽进:实行“信用+审批”,扩大审批事项告知承诺范围。一是与设计方案审查相关事项“应审尽审”。除行政许可事项外,将可能影响工程建设项目落地的有关事项,纳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行并联办理,确保“一套方案管到底”。二是二十四项审查内容均实行“告知承诺”。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涉及的10个部门(单位)25个事项,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外,对其余24个事项全部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三是建设单位无需申报实现“自动审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建设单位无需进行任何申请、提交任何材料,审批服务部门(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出告知要求,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后,便可获得相应的审查结果。 (二)严出:告知承诺事项“三验”把关,确保工程高质量实施。一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结果在施工图联合审查中“核验把关”。明确在施工图联合审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中提出的包括告知承诺事项在内的所有要求全部进行核查把关。二是施工图联合审查结果在工程施工中同步“查验把关”。明确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依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再次对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中提出的包括告知承诺事项在内的所有要求全部在实际建设中把关。三是施工图联合审查结果在竣工联合验收中“验收把关”。明确在竣工联合验收过程中对施工图联合审查所确认的设计要求全部进行验收审查把关。 (三)监管: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建立事前信用核查机制。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嵌入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创新开发重点项目信用地图,在项目审批中自动核查。二是建立“1+5”模式的网格化信用档案。市信用平台实现与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自动获取项目编码和项目立项信息,生成建设项目信用档案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大类主体信用档案。三是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市信用平台实现与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自动归集审批系统中各方主体做出的信用承诺信息和承诺履约信息,将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中涉及的告知承诺制事项全部纳入系统监管,形成“承诺—监管—反馈—惩戒”的信用监管闭环。 四、工作成效 通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审联验”模式,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信用监管,主要取得以下成效:一是企业满意度不断提高。改革后,企业只需申报一个设计方案、作出一次承诺、制定一套设计图纸、申报一次联合验收,给企业提供最大方便,有效避免“多头跑”“来回跑”。二是审批服务效率不断提高。通过进一步扩大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有效提高并联审批效率。三是信用承诺应用水平不断提升。自2021年以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累计信用核查近2万次,市信用平台已经建立3000余个建设项目的信用档案,累计归集信用承诺书2.2万余份。 五、社会影响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审联验”的改革探索,实现“承诺-践诺”闭环管理,有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一是重“承诺”,减轻企业负担。对划入同一部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再集成,实行“多诺合一”,济南市“多诺合一”告知承诺书案例获第二届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二是重“践诺”,实施联合验收。济南市“分段限时联合验收”做法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并编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联审联验”审批模式被山东省工改办在全省推广,山东新闻联播进行了专题报道。三是重“信用”,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模式”作为最佳实践案例在全省复制推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李春临表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文件出台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组织各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组织宣传引导,营造有利社会氛围。二是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三是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碳市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等。四是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报了一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李春临介绍,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海事政务服务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 打通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急简申报、快办快出”通道 案例特色亮点: 自2019年初以来,南通海事局在全国率先探索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申报中施行信用“告知承诺制”,推动了口岸单位间的“串联”办理转变为“并联”协作,实现了南通水运口岸国际航行船舶离港的“快办快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万艘次驶离南通水运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享受到这一服务,压缩流转工时约6.2万个小时。 一、事件经过 2022年8月13日,国际航行船舶“中**香港”轮装载72个集装箱到南通。集装箱船舶装卸速度快,靠泊停留时间短,按照传统的办理模式,该轮或其代理人需先后到海关、移民管理局签注《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等证件、资料,最后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出口岸许可证,从该轮办理进口岸查验手续到出口岸查验手续办结,需要半天乃至一天时间。船方表示本航次船期紧张,码头调度安排靠泊时间短,货主急需接收货物,下一港拟驶往日本大阪,通过代理公司询问可否加急办理。得知情况后,南通海事局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查询信用系统,确定该船舶及其代理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主动告知并宣贯信用“告知承诺制”。船舶代理公司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符合相关条件标准和要求,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积极配合海事管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对船舶出口岸查验手续进行预审,通过《诚信承诺书》替代《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加快办理出口岸手续,免去了代理公司的路途奔波,并可同步办理其他口岸手续,缩短了等待时间。在海事人员的积极协调和指导帮助下,该轮仅用8分钟即完成海事进口岸和出口岸查验手续的办理,船方及其代理人都表示非常满意,点赞这是“真正便民利企的实招”。 二、主要问题 南通港口作为通江达海的国内开放大港,年均有4000余艘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其中2000余艘次国际航行船舶需要到海事部门办理出口岸手续。根据以往的办理要求,口岸单位的审批流程“串联”,受各单位审批时间要求所限,船方或其代理人需要在三家口岸单位之间奔波,依次办理相应手续,整体办理时间相对较长,不仅会影响船期,增加营运成本,还不利于船舶“直离直靠、快进快出”,降低了港口运转效率,有碍港航经济发展。 三、创新举措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海事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在江苏海事局和江苏省信用办的指导下,南通海事局结合口岸工作实际,与南通海关、南通移民管理局等口岸单位沟通后,探索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实现《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的替代。 (一)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快速办结手续。申请人提交诚信承诺书,表达期望口岸单位“并联审批”的意愿,载明船舶出口岸信息,并作出三项承诺:1.对“并联办理”的出口岸手续,遵循法律法规和出口岸相关要求;2.在口岸单位出口岸手续全部办结后,船舶代理方可将出口岸许可证交船方,未通过审核的,须第一时间向海事申请许可证作废;3.船舶代理公司核对船舶船员证书文书,如实填报海事电子申报系统。 (二)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定期跟踪动态。对于信用等级良好的船方及其代理公司,在出口岸手续办理环节作出信用承诺的,为其提供“‘急’简申报、快办快出”的海事政务服务,同步建立“一企业一档案”,涵盖申报员信息、申报记录等十余项内容。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实施信用计分管理,规范申报行为,向“信用江苏”“信用中国”推送信用信息,同步接收来自其他领域信用动态,充实完善信用档案并做好更新。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守信践诺。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海事人员对船舶出口岸手续办理情况实施核查,可在船舶离港前将相关信息流转至海事处进行现场核查,也可在船舶办结所有出口岸手续后对其进行抽查,通过事中事后检查形成“承诺—践诺”的监管闭环。对于经核查发现提交材料弄虚作假、不按《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到检查机关办理相关出口岸手续私自离港等具体失信行为,采取责令整改或撤销其出口岸许可等措施,对其失信行为纳入诚信档案,按照《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四、工作成效 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以来,口岸单位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南通港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手续开启了并联办理,船舶实现了快捷抵离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信用承诺条件的单船出口岸手续平均仅需1小时即可办理完结,通关效率明显提高。据统计,2019年1月以来已有超过1万艘次驶离南通水运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享受到这一服务,压缩流转工时约6.2万个小时,实现了国际航行船舶离港“快办快出”。海事政务服务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不仅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也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是海事管理机构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举措。 五、社会影响 (一)优化港口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申报施行“信用承诺制”后,船舶离港手续办理节奏明显加快,时长大幅压缩,口岸通行流程显著优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有力举措。该举措助力南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港航发展营商环境,提升南通港口吸引力,凸显南通江海地域优势,为南通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二)创新举措成效显著,港航单位反馈良好。新举措的施行优化了口岸通关流程,大幅节约了船方及其代理公司的申报时间,打破了办理离港手续的时间限制,减少了申报人员的奔波,提高了港口运转效率,压缩了船舶在港时间,是海事优化行政审批、创新服务举措、惠民便企的重要一环,得到了港口服务机构、航运企业和船舶船员的一致好评。 (三)固化信用承诺举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该举措,是在《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框架内作出的有益探索。目前,对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申报提供《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告知承诺的做法已纳入《江苏海事局告知承诺事项及证明材料清单》中,为其在全省乃至全国海事监管领域进行推广提供了制度性基础。
为持续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税费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春雨润苗”行动)。明确提出,探索推出小微经营主体纳税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小微经营主体以守法合规为导向,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升主动合规能力。 记者了解到,2023年“春雨润苗”行动以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围绕“提质效、强赋能、促升级”主题,推出“税惠助益强信心”“实措纾困解难题”“重点护航促成长”三大类系列活动,贯穿12项服务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提质效”将聚焦办事便利,主动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政策落实,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减负增益,激发成长活力;“强赋能”将聚焦要素支持,强化融资保障,发挥纳税信用正向引导作用,拓展渠道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补强,助力小微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蓄足发展动能。“促升级”将聚焦重点行业,扶持重点群体,支持创新发展,深化梯度培育,助力小微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增添远航动力。 行动方案提出,各级税务机关及工商联联合开展“实措纾困解难题”系列活动,针对小微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困境,加大纾困支持力度,聚焦融资难、产销难、合规难等问题,从税银互动、牵线补链、规范增信等方面主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排忧解难、轻装快行。 根据行动方案,要深化税银互动,降低融资成本。建立以纳税信用信息为基础、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参与、金融监管部门审慎监管为保障的协同推进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对外贸易等领域小微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简化申贷流程、提速贷款发放,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并有效利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拓宽贷款渠道,为小微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问题。 同时,引导主动合规,提升信用水平。做好小微经营主体涉税涉费业务办理带来的信用失信风险事前提醒。动态获取小微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变动情形,以“定向投递”的形式主动向纳税人推送纳税信用评分变化情况,引导失信主体自我纠错,并修复信用级别。探索推出小微经营主体纳税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小微经营主体以守法合规为导向,将遵守税费法律法规、践诺履约等内容融入自身信用合规建设,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升主动合规能力。探索建立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更多小微经营主体加强信用合规建设,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通过部门间协同联动,让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助其稳预期、强信心、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