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办)获悉:今年以来,按照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办)通过12345热线平台、“陕企通”平台、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企业来信来函、调研督导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企业遇到的问题线索,并在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先后向有关省级部门和市区印发《关于通报1—3月份12345问题线索差评工单的函》《关于请提供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的函》《关于商请解决企业群众反映诉求问题的函》和《关于第二批商请解决企业群众反映诉求问题的函》,分四批选取部分典型问题线索进行转办督办,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据了解,针对部分培训机构反映的缺少社保、职称评审、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政策汇编问题,省人社厅在其官方网站政策解读专区发布各类社保政策解读16篇,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问答49篇,编制《“你问我答”人社政策口袋书》。针对部分培训机构反映的外语四六级考试等培训资质审批权限问题,省教育厅发文明确了外语四六级、考研、托福雅思考试等培训事项审批权限。针对部分群众企业反映的骡马市路口非法运营的摩托车影响车辆、行人正常有序通行的问题,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碑林大队与辖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对骡马市地铁站及碑林博物馆周边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整治。针对部分群众企业反映的地铁6号线钟楼站点E口竣工验收缓慢问题,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明确将加快地铁6号线钟楼站点E口施工验收进度,尽快开通此出入口,方便市民出行。针对部分群众企业反映的商户商铺门头设置问题,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积极回应,按照“事项名称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理流程统一、表单材料统一”原则对商户商铺门头设置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编印《西安市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服务指南》。针对部分群众企业反映的在宝鸡、咸阳、汉中开设人力资源类分公司开立社保账户的有关问题,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明确,开设人力资源类分公司,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时,不需要重新开立养老保险账户。 针对咸阳市提出的开发独立创贷系统的问题,省人社厅与咸阳市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对接,明确陕西省创贷系统由省创贷中心统一开发、统一使用、统一管理,不再支持各市重复独立开发创贷类系统。针对榆林市提出的业务数据使用有关问题,省政务大数据局会同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与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局就28条数据使用需求进行沟通讨论,并进行全面指导。 据介绍,下一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办)将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拓宽群众企业诉求反映渠道,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3年6月~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截至8月底,累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70余户,取得阶段性成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各类信用高风险企业,强化部门协作,重点排查3万余件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等领域,紧盯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提升信用监管威慑力,净化了市场环境。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作为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严格监管。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实落地。 在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开设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专栏,集中宣传各地专项行动进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积极营造打击和遏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截至8月底,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公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经营主体70余户,各地集中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40余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9月5日~6日,京津冀文旅协同专题工作组在京召开工作会,三地文旅部门联合签订了两项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文旅营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共同开发旅游线路、进行产品推介,联手开展文旅宣传、举办数字营销活动,推动京津冀文化旅游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京津冀地区信用+旅游协同共建合作协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三地文旅市场信用监管合作内容,推动信用+应用场景落地,建设“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监管联动、服务协同”四位一体的文旅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按照京津冀联合办印发的《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运行规则》要求,三地文旅部门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密切对接沟通,组建京津冀文旅协同专题工作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制定工作组工作机制,构建起权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协调体系。 工作会系统总结了京津冀文旅协同近期工作成果,三地深刻领会和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成效、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工作联系,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协同方式的延伸拓展,加快推进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长城、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京畿长城”国家风景道建设提升等重大任务重点工作的落实;深化产业合作,联合举办京津冀戏曲展演季、京津冀名家名段演唱会等各类文艺演出及活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印发实施《京津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指导标准》等。强化市场监管,共同签订《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突出示范引领,深入推进京东休闲旅游带等5个示范片区建设。打造文旅品牌,进一步构建“通武廊旅游发展联盟”紧密联合体,强化形成合力,构建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 会议研究了下一步重点工作:用好文旅协同专题工作组工作机制,推进《民生和社会服务保障协议》《共建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战略合作协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战略合作协议》等合作协议落地见效,围绕协同推进开展课题研究,筹备2024“京津冀文旅协同发展十周年”系列活动,确保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有效推进和年度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会上还对部分京津冀文旅协同发展成果进行了发布,作为全国第一个区域性自驾相关服务标准,《京津冀自驾驿站服务规范》的出台为京津冀区域房车露营产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将有力推动京津冀露营旅游、房车营地等新业态发展,为京津冀自驾旅游服务水平提升、京津冀旅游集散功能优化和京津冀旅游市场协同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发布的10条京津冀文旅科普体验线路,创新服务业态,为市场提供更多高品质供给,以新模式、新路径探索实现与多地的合作共建和产业赋能,囊括了三地科普基地资源,既有传统博物馆和旅游景区,又有艺术馆和体验馆,涵盖历史、红色、科技、自然等多个主题,多维度展示三地文化和科普旅游特色,是“文旅+科技”的有益尝试,加快塑造文旅新消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国家统一推行的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正式建立。农作物种子认证是认证机构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对农作物种子质量开展的合格评定活动。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确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统一管理、共同规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二是明确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机构的资质条件、审批程序和行为规范要求。三是制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推广应用的有关措施,鼓励种子企业获得认证。四是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 种子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业内人士认为,种子认证是以高质量种子为目标、强调过程管理的标准化质量保证体系,是实现由“好品种”到“好种子”的有效途径,是体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通行的种子质量管理模式,被誉为好种子的“信用证”、种子企业的“体检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 实施农作物种子认证,不仅有利于提升种子质量和种子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而且可以提升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推动我国种子“走出去”意义重大。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将制订发布农作物种子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技术规范等配套文件,并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宣传和政策解读,推动行业管理、市场流通等领域采信认证结果,共同推进认证工作全面实施。
江西省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的基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和重要着力点,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化水平,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实施意见》提出,要理清校园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相关单位汇总学校基础信息,根据行政许可情况及各学校报送情况汇总统计本地区校园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对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录入案管系统,通过案管系统推送公示系统公示,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同级教育部门及学校主管部门。创新建立学校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全面归集校园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并依法公示各部门归集的学校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约束经营主体违法失信行为。 江西省还积极推进信用承诺,推动在校园食品生产经营者行政审批、经营监管、信用监管等环节开展信用承诺,强化经营者信用意识。严格落实校园食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学校负责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银行信贷、招标投标等方面,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同时,完善校园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程序,引导经营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情节较重、多次违法失信等情形的经营者,严格信用修复程序,加大失信约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