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10, 2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日前,上述四部门召开联合检查行动动员部署培训会。 会议强调,开展联合检查,是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收费主体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查工作、查政策、查问题、查整改”的要求,把联合检查工作抓准、抓深、抓实,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此次联合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联合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相关重点领域作政策解读并介绍检查要点。人民银行、审计署、民航局、国铁集团等部门参与联合检查的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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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10, 2022

今年国庆节期间,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婷没有歇着,她忙着替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以前,办理立案都是在工作日一大早出发,排队、安检、等号,此后参与庭审、申请保全、领取案款等流程也需经历这些,遇上复杂案件仅路上就要花去几十个小时;如今,在线上就能办理这些业务,起诉书、证据等诉讼材料均可上传电子版。 “不仅方便快捷,还是真正的低碳。”李婷深切感受到智慧法院带来的便捷高效。 近年来,北京法院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深化推进立、审、执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新司法模式不断推出,释放数字正义新活力。 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北京法院系统网上立案数占同期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量的82.9%。与此同时,北京法院通过审判全流程节点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审判权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强数据分析和研判,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立案审判执行 实现线上通办 “您好,法官。我在海南三亚隔离,怎样才能在法院立案呢?” “请您不要着急,您可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北京小程序或者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立案审核效率高,还有专人反馈沟通,请您放心使用。” 近日,张先生通过北京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上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完成网上立案。 “有些人没去过法院,对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不熟悉,如何让他们登录诉讼服务系统后感到不复杂尤为重要。”通州法院副院长张朝阳说,为了解决上述痛点,该院于今年上线网上VR诉服中心,当事人登录后可以VR的视角看到诉讼服务大厅的实景功能布局,并根据实际需求沉浸式办理相关诉讼业务。 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上,《真人演示“线上开庭”全流程提示请查收》《轻松get“网立、交退费、发款”》等推文近百条,通过文图、视频、演播剧等形式“手把手”指导当事人用好电子诉讼平台上的各项功能。 参加庭审,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最为广泛的一环。近年来,北京法院加快实现代科技与审判融合,开展在线庭审建设,将远程视讯技术融入庭审环节,并配备电子证据质证、笔录语音转录、电子签名等诸多功能,保障全市法院的庭审工作在互联网上顺利进行。随着诉讼群众在线诉讼需求日渐增长,在线庭审功能也不断拓展,可支撑诉前调解、庭前谈话、远程调查等诉讼环节在线进行。 如今,在线庭审已成为北京法院庭审的重要方式。据统计,2021年全年,北京在线庭审次数达38.5万次,再创历史新高,占北京法院庭审总量的67.4%;2022年1月~8月,在线庭审30.6万次,同比增长29.9%。 同时,为满足群众对执行信息化智能化的司法需求,北京法院建立了不动产线上查封机制、住房公积金线上查控机制、京牌车辆专线查封机制,升级线上发款功能,智能化执行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实现了立、审、执全流程线上通办。 此外,北京法院将信息互联交互技术应用于诉讼服务,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电子诉讼平台、“12368”热线等诉讼服务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为诉讼群众提供“一账号”“多渠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跨部门网上办 让群众少跑腿 “我是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涉案房屋业主已欠交服务费很长时间,但我们没有业主的身份信息。能申请律师调查令吗?” 6月13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彭珍珍法官团队成功指导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代理律师,通过调查令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该案是北京法院首例以律师调查令方式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案件,其背后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的通力合作。 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万欣说:“通过律师调查令,我们可以直接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一般在1个工作日就会得到反馈,非常高效。” 在诉讼阶段,高频出现的鉴定、评估事项同样需要相关机构的协助。 “王大爷,今天天气怎么样?”“10减3等于几?”这并不是闲聊天,而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组织的一场线上司法鉴定,打通了当事人、法院、鉴定机构之间的数字鸿沟。王大爷今年80多岁,虽然几个子女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已经达成一致,但为了今后能够更好地处理老人事务,需要对老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然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鉴定机构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通过多方沟通与培训,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对王大爷进行了“云鉴定”。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据了解,北京智慧法院目前已支持调解、网拍、线上查控等多种跨部门协作,被应用于“云听证”“云勘验”“云救助”等多种场景,解决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受阻导致的停滞难题。 “执行层面更需要跨部门协作,群众对执行信息化的司法需求越来越强。”北京高院执行三庭庭长段鹏告诉记者,目前全市法院已广泛利用信息化方式开展线上办案,并畅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以智慧司法推动社会治理。 强化群众监督 助力基层治理 来法院打官司的人通常都想尽快了解案件进展,可找法官时经常碰到法官因开庭、外出调查等无法接听电话的情况。 为精准响应当事人诉求,北京法院打造了多元化的联系法官智慧体系,如今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智慧执行”App都能找到法官,打破当事人联系法官的“时空壁垒”,并通过建立督办和回访机制,实现了联系法官到位率达100%。 在此基础上,北京法院还建立庭审智能巡查,实现对全市三级法院接待窗口、数字法庭的实时查看和智能监测,自动识别记录法官不规范司法行为,实现监督全覆盖、执纪智能化。群众留言监督办理系统将“给大法官留言”平台嵌入“诉讼服务一体化系统”,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实行全程留痕和智能监督。 找法官,不仅是参与诉讼群众的需求,还是基层党委政府的治理之需。社区一个电话,法官上门解决纠纷;楼宇党委一个电话,法官送法到楼宇;司法所一个电话,法官上门指导调解…… 自“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新增诉源治理专线以来,北京法院直接对接街道乡镇党委政府,为基层一线提供法律支持、指导调解、司法确认、普法宣传等一整套法律服务。在提供司法服务的同时,通过司法大数据分析,主动融入首都接诉即办改革基层治理实践,探索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 在版权纠纷领域,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携手打造“版权链-天平链行政司法协同治理平台”2.0版本。“通过司法标准前置、数据的跨链验证与获取、国家级行业协会数据上链等机制与技术应用的融合,助力版权纠纷高效化解。”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助理李珂称。 在金融纠纷、物业纠纷等领域,北京金融法院联合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共同建设上线全国首家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实现全流程在线区块链存证、诉前调解、文书自动生成等诸多功能;朝阳法院、丰台法院等对电子存证取证进行全程监督,有力推动了重点领域诉源治理模式创新。 北京高院副院长孙玲玲说,北京法院将继续探索现代科技在法院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将科技深度融入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保障、审判管理、诉源治理等各项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数字正义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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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0, 202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国家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 记者了解到,个体工商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条例》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挥政府职能,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条例》共39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二是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务院建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要求。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年度报告服务、经营场所供给、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服务、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四是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约束,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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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0, 2022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推动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免息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近期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息工作。 按照工作要求,2022年应免除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利息。由于部分学生在政策出台前已提前还款还息,省教育厅经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沟通,及时完成了退息工作,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还至借款学生账户。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利息予以免除,具体包括:自动减免2022年计息周期(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内的到期利息;自动减免2022年12月20日借款学生自付利息;暂定从8月开始,自动减免提前还款利息;符合通知要求的提前还款利息予以退回;借款学生已经偿还的2022年计息周期内新产生的罚息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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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10, 2022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发布《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和价格违法行为治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共发布8项防范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行为规范以及6项价格违法行为规范的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强调,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得在商业营销过程中,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相关公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工作指引》指出,医疗美容服务价格行为规范有以下6方面: 一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示主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计价方法,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二是医疗美容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且应与经营场所上价格公示一致。 三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是网络交易平台为医疗美容提供标价模板的,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规范。 五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采用划线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六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采用低价耗材冒充高价耗材、多计耗材使用数量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不得采用分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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